重大訊息

2025-03-18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稱疾管署)傳染病通報系統(以下簡稱NIDRS)通報梅毒及先天性梅毒個案需維護之資料,自114年3月20日晚上6時起增列「檢驗單位」資訊欄位,詳如說明,請查照。
  • 依據疾管署114年3月14日疾管慢字第1140300217號函辦理。
  • 為提升梅毒及先天性梅毒檢驗結果品質,該二疾病通報單將比照現行NIDRS之淋病通報單,於檢驗資料區塊新增「檢驗單位」欄位,以利該署後續規劃辦理輔導尚未申請認可之檢驗單位加入梅毒及先天性梅毒認可檢驗機構等事宜(如對申請認可檢驗機構有任何疑問,請洽該署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聯絡人:(02)87135555分機5545王小姐);請貴院(所)配合於通報時填報個案檢體送驗之「檢驗單位」名稱,或配合辦理院內電子病歷進行傳染病通報(EMR)系統程式調整等事宜,以利通報作業運作順遂。
  • 此外,為強化預防母子垂直感染,促使衛生單位能及早介入協助進行梅毒相關防治措施,請貴院(所)加強宣導及輔導辦理下列事項,以加速孕婦梅毒確診治療與介入時效:
    • 若遇產檢之孕婦非特異性梅毒螺旋體試驗呈陽性者,請及時接續進行特異性梅毒螺旋體試驗,若檢驗結果皆呈陽性,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進行通報及提供適當治療或轉介就醫等處置措施,並於NIDRS個案狀況維護與補充資料項下,登錄個案懷孕情形及妊娠週數,以利公衛端後續進行追蹤管理作業,維護婦幼健康。
    • 若遇產檢之孕婦非特異性梅毒螺旋體試驗呈陽性,但後續未回診或失聯,無法進行特異性梅毒螺旋體試驗確定梅毒感染情形,請向本局尋求協助,共同積極聯繫個案回診或安排接受診斷與治療。
  • 另,為能及時研判先天性梅毒個案,請貴院(所)通報先天性梅毒個案時,落實於NIDRS完整維護寶寶之相關症狀及檢驗等資料(含血清學特異性或非特異性梅毒螺旋體試驗、血清學梅毒螺旋體IgM試驗、腦脊髓液性病研究實驗室試驗(CSF-VDRL)結果等)。
  • 有關梅毒與先天性梅毒通報病例定義及防治工作手冊,請逕至該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梅毒(先天性梅毒)/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查閱。


上一則   |   回上頁   |   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