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5-03-26
茲通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下稱公費藥劑)擴大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之適用期限至本(114)年3月31日截止,請貴院所配合辦理,請查照。
  • 依據衛疾管署本年3月25日疾管新字第1140400203號函辦理。
  • 查旨揭公費藥劑擴大使用條件之適用期間,本局前以本年3月4日新北衛疾字第1140411860號函通知適用期限延長至本年3月31日止,並請貴院所配合辦理在案(諒達)。
  • 依疾管署流感監測資料顯示,目前國內流感疫情呈下降趨勢,因此公費藥劑擴大使用條件之適用期間,依原規劃至本年3月31日截止。自本年4月1日起公費使用對象將回歸常態,即包括(1)「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2)「新型A型流感」通報病例、(3)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4)未滿5歲及65歲以上之類流感患者、(5)確診或疑似罹患流感住院(含急診待床)之病患、(6)具重大傷病、免疫不全(含使用免疫抑制劑者)或流感高風險慢性疾病之類流感患者、(7)肥胖之類流感患者(BMI≧30)、(8)類流感等群聚事件經疾病管制署各區管制中心防疫醫師認定需用藥者、(9)「新型A型流感」極可能/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10)動物流感發生場所撲殺清場工作人員(如附件)。請貴院所用藥後儘速至「智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SMIS)-流感抗病毒藥劑子系統」回報,以利本局即時掌握公費藥劑使用情形。
  • 次查本局目前配置於貴院所部分公費藥劑,克流感膠囊批號F0164B01U1將於本年6月屆效期,瑞樂沙旋達碟批號8G7V、AW6N及C56C將於明(115)年6月屆效期,克流感膠囊批號F0198B01U1、易剋冒膠囊批號P001-P014將於明年7月屆效期,如貴院所有公費藥劑使用需求,請依先進先出之管理原則優先使用。
  • 副本抄送社團法人新北市醫師公會、新北市健保診所協會,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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