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5-01-02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暑(下稱疾管署)修訂之新版「醫療機構環境清潔消毒感染管制措施指引」,請貴院落實執行,請查照。
- 依據疾管署113年12月27日疾管感字第1130500510號函辦理。
- 為提供醫療機構環境清潔消毒感染管制執行作業參考,疾管署訂有「醫療機構環境清潔感染管制措施指引」,醫療機構依其院所特性與實務需求參考內化應用。
- 為透過醫療機構內適當的通風空調等環境控制,降低醫療照護機構呼吸道傳染病傳播風險,疾管署經參考WHO、美國、英國、澳洲及新加坡等國際間相關指引,並參採通風空調專家意見及醫院執行現況等,經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感染控制組」會議討論通過,增列環境通風空調感染管制及調整漂白水配置保存與濃度,本次修訂重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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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列「環境通風空調感染管制」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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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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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內倘因空間擁擠及換氣不足等,容易造成呼吸道傳染病傳播機率增加,透過採取相關工程控制機制,可降低醫療機構呼吸道傳播風險。
- 依據院內照護區域的風險、空間大小及通風空調系統特性與效能等因素,分級訂定院內通風空調維護管理措施,如:設定合理的換氣率、規劃氣流模式由乾淨區流向汙染區、中央空調進氣需經過適當等級之空氣濾網等。
- 通風空調感染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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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調通風系統與管道應依循廠商建議及院內通風空調維護管理措施,定期清潔、檢查、維護保養或更換系統相關耗材配件等。
- 負壓隔離病室,應能明確顯示負壓狀況及負壓值,並有維護保養檢測紀錄,新建置或更新整修的病室,換氣率應達每小時至少12次;於現存的負壓隔離病室中,換氣率應達每小時至少6次,並可配置移動式高效濾網空氣清淨設備,提高室內空氣過濾效率。
- 評估院內執行可能引發飛沫微粒產生醫療處置(AGP)之高傳播風險區域,如:加護病房、手術室、急診室(緊急處理區)、支氣管鏡室、內視鏡室、肺功能檢查室、牙科治療室、亞急性呼吸照護病房等,建議最小換氣率達每小時6-15次,並有定期檢查、監測和維護資料。
- 當無法有效提升室內通風或過濾效能時,建議諮詢通風設備專業技術人員,衡量建物條件、活動類型與環境特性及可負擔成本,合併使用合適之通風措施,如:使用移動式高效濾網空氣清淨設備或紫外線殺菌設備等輔助設備,以降低疾病傳播風險。
- 漂白水配置保存與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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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置保存:若要使用稀釋的漂白水,應在當天配置並標示日期名稱,而未使用的部分在24小時之後應丟棄。
- 漂白水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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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一般環境清潔消毒之情境,調整漂白水濃度建議範圍為500~1,000ppm。浴室或馬桶表面及血體液汙染之漂白水建議濃度為1,000 ppm以上。
- 另應依病原體特性及環境表面是否有血液、體液、嘔吐物、排泄物等有機物質污染情形,視需要或依循相關指引建議,使用更高濃度漂白水。
- 修改指引名稱為「醫療機構環境清潔消毒感染管制措施指引」。
- 旨揭修訂指引請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醫療機構感染管制/醫療機構感染管制措施指引/醫療機構環境清潔消毒感染管制措施指引項下下載。請貴院轉知所屬員工配合落實醫療機構環境清潔消毒管理,以保護病人及工作人員安全。
- 副本抄送相關公/協會,請轉知所屬會員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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