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5-02-03
為保障民眾就醫權益及醫事人員執業安全,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 為保障民眾就醫權益及醫事人員執業安全,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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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據醫療法第24條規定暨衛生福利部114年地方衛生機關業務考評作業辦理。
    • 按醫療法第24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為保障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醫療機構應採必要措施,以確保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之安全。」
    • 為保障民眾就醫權益及醫事人員執業安全,倘醫療場所發生相關暴力案件,請落實撥打110即時事故通報,並至本局、地方檢察署及警察局共同建置之通報系統進行通報(網址:https://www.health.ntpc.gov.tw/violence/?mode=cop),後續主動提供受害者心理諮詢輔導及必要之法律協助,並應留有相關紀錄。
    • 另醫療機構應與轄區警察機關建立醫療暴力案件聯繫窗口,以強化機關間之橫向聯繫功能,發揮統合應變能力及快速合作機制。
    • 上開資訊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以利即時因應,維護醫療環境安全,保障醫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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