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2025-02-20
有關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於113年12月31日前屆滿,且經廠商回復不展延許可證者,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將自114年4月1日起取消給付(共計39項),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 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4年2月17日健保審字第1140670355號函辦理。
  • 相關資料可於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網下載(網址:https://www.nhi.gov.tw/健保藥品與特材/健保特殊材料/特材相關法規與規範/許可證效期處理/醫療器材許可證逾期取消健保給付相關函文及品項/114/醫療器材許可證逾期將於114年4月1日取消健保給付特材品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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